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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纪委监委2018年选调干部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14 14:06:11来源:佳木斯市纪委监委网站浏览量:30355

  好消息!好消息!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决定选调23名工作人员,到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调对象

  1.面向佳木斯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20名;

  2.面向佳木斯市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干部3名。

  二、资格条件

  1.选调公务员资格条件

  ①佳木斯市市直各部门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科员职务的干部;

  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③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身体健康;

  ⑤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⑥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级;

  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2.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资格条件

  ①佳木斯市全额财政拔款事业单位,科员职务的干部;

  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③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身体健康;

  ⑤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⑥具备文字综合能力、擅长电子设备维护的优先录取。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③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干部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8年3月5日—3月15日

  8:30-11:30,13:30-17:00

  报名地点:市政府6号楼510、512室

  报名材料:

  ①《报名申请表》(由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报名申请表》电子版请登录市纪委监委网站下载。

  ②干部任免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盖章)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盖章;事业单位人员不用提供)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并盖章)

  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及电子版。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3.笔试

  方式:闭卷考试

  内容:根据巡察及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考察干部文字综合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差额进入面试人选。

  方式:结构化面谈和回答问题

  内容: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自我认知、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5.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及调入

  对拟录用人员情况在原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特别强调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选调各项事宜将电话通知。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不另行通知。

  2.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统筹安排到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及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

  3.严禁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严禁在考试、考察等过程中作假。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看到这里,如果还有疑问,请联系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454-822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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