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和《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市纪委监委近日印发《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疫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到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全力保障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要紧紧围绕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聚焦“守住门”“看住人”,防输入、防扩散、防聚集等防控措施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对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首畏尾、不推不动;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情况弄不清、工作没思路;敷衍应付、作风飘浮,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百般推脱、左躲右闪,临阵脱逃的干部严肃查处,倒查责任,并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要围绕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根据党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8项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扎实工作,努力奋斗,把部署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围绕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聚焦全面有序恢复交通秩序、尽快恢复生产秩序、逐步恢复商业秩序、全力恢复项目建设秩序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物资、用工、运输、防疫等政策措施;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安全可控地推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严肃查处工作推进滞后、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消极应付,惠企政策不落实、不兑现,多头检查、过度留痕以及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玩忽职守,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相关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实行专人受理、专班办理,即收即办、快查快结。
通知要求,要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疫情防控监督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两手抓”“两手硬”。要对照全年工作任务,逐项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狠抓推进落实。要突出抓好政治监督,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