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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10 15:58:39来源:佳木斯市纪委监委网站浏览量:103043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节日氛围,现将2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理员马士勇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1年1月14日晚,马士勇驾驶公务用车回家并停放在杏林湾小区楼下。2021年2月9日,前进区纪委监委给予马士勇政务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董元宁予以诫勉谈话。

  2.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江管理所工作人员孟祥宇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1年2月6日,孟祥宇在工作期间,驾驶公务用车到松江乡红力村办私事。2021年2月9日,东风区纪委监委给予孟祥宇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江管理所负责人李英伟予以诫勉谈话。

  上述2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少数公职人员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对公车管理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纠治“四风”往实里抓,往深里做,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自律,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推动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各级纪委监委要盯住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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